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 今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职业技能证书,是劳动者具备从事相应职业(工种)所需知识、技能和能力的证明,在促进劳动者求职就业、推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翟涛在会上介绍,职业技能证书主要有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两种。准入类的,也就是必须持证上岗,主要是焊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工种)。目前共有1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由相关部门组织评价,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水平评价类的主要是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对技术技能有一定要求的职业(工种),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用人单位或社会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技能人才就业流动性越来越强,同一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在跨区域、跨行业就业时,面临着所持职业技能证书存在互通互认障碍的问题,为此,人社部会同住建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期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
对于下一步如何推进政策落实落地,翟涛表示,将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覆盖范围。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质量,依托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优化评价信息服务,不断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权威性、流通性和市场认可度,进一步减轻劳动者技能评价取证负担,更好促进就业创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推动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对已取得住建、应急、市场监管任何一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申请其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可以免除安全作业等培训或免予理论考试,直接参加相关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或安全技术实操考试。考试流程简化后,劳动者取证将更便捷。
二是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对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视同达到相应职业(工种)初级工或中级工水平,可报名参加高一等级技能评价。从业人员可通过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人社部门遴选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信息,选择相应机构报名。
三是联合开展技能评价。这主要是针对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没有开展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为满足相关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需求而提出的一项举措。支持各地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目录,在满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要求前提下,统筹评价资源,探索开展“一试多证”,就是劳动者参加一次考试,可以同时取得两本或多本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